为规范“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认定管理,日前,省工信厅出台《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暂行)》,明确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申报条件及扶持政策。认定工作每年组织一次,每次认定100家左右“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申报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应符合两项共性条件和任何一项专项条件,且不存在限制条件所列事项
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旨在引导中小企业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行动实施等机遇,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培育一批发展战略专业化、管理及生产精细化、产品或服务特色化、技术或经营模式新颖化,在细分行业内技术领先、产品质量优、市场份额高、发展前景好的中小企业。 按照科学、公正、公平、公开、自愿申报的原则,由省工信厅负责“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申报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应符合以下两项共性条件和任何一项专项条件,且不存在限制条件所列事项。
★企业应满足两个共性条件
1规模效益
企业应是在我省登记注册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工业企业。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不低于15%,发展前景好,具有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和较强的社会影响力。
2管理水平
企业经营管理者具有战略眼光和开放思维,能紧跟市场发展步伐,注重加强企业管理和企业文化建设;企业基础管理和专项管理科学规范,诚信经营,信用良好,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近五年无质量事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专项条件包含四项,企业符合任意其中一项即可
1专业化。企业专注核心业务,具有较高专业化生产和协作配套的能力,是产业链中某个环节的强者,能为大企业、大项目和龙头企业提供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和配套产品。某一产品在细分市场处于领先地位,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本企业销售收入的60%以上。
2精细化。企业建立精细高效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开展精细化生产、管理和服务,装备水平居同行业领先,产品质量精良。企业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拥有河北省省级(含)以上品牌1项以上。
3特色化。企业利用特色资源,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研制生产具有地方或企业特色的产品。企业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或专有技术1项以上,并在生产中应用。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超过2%。 4新颖化。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新的增长点,形成新的竞争优势;积极发展新型业态,采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行业的交叉融合提供新的产品或服务。
限制条件包含六种情况,有其中之一的企业,将不得确定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这六个限制条件分别是:提供虚假信息的;近五年发生过安全、质量事故的;环保不达标、近五年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有偷税、漏税行为的;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省工信厅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按程序对评审合格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行公示、公布和授牌。
经确定的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将获得重点培育扶持经确定的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工信厅将整合相关公共服务资源,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重点培育扶持。这些扶持政策包括:
推荐享受国家、省相关专项资金扶持政策以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支持开展技术改造,提升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推荐金融、担保机构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支持参加专业展会,发展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支持申报国家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以及名牌产品开展跟踪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在产学研合作、管理咨询、人才培育、市场开拓等方面的个性化诉求对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我省将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复核一次,对复核不合格的企业,取消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 申报单位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反映数据,如发现弄虚作假、虚报伪造数据,经调查属实的,由省工信厅撤销其称号,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有效期内发生重大违法违规事件,且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的,取消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和下一年度申报资格。
该管理办法自今年12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新闻来源:河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