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资金支持小微和农业企业发展有了新举措!近日,省财政厅、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等6家银行省级分行(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三方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在全省范围内共同推进财政、银行、保险公司合作(以下简称“政银保”)融资模式,缓解小微和农业企业融资难题。
原有路径和方法效果式微
相对于大企业而言,小微企业和农业企业在吸纳就业扩大内需、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社会和谐方面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可是受持续经营能力弱、缺乏有效抵押物等因素影响,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成为制约这些企业发展的“老大难”问题。
与此同时,我省近几年财政收入已由过去的高速增长转为中低速增长,但刚性支出持续较快增长,收支矛盾不断加剧。同时,新预算法对政府举借债务做出严格限制,国家对地方融资平台清理规范,受房地产市场影响土地出让收入大幅下降。 “在多重困局下,确保我省经济平稳发展,支持小微企业和农业企业发展,单靠财政性资金远远不够,依赖原有路径和方法也难以奏效,必须解放思想,创新筹融资方式,着力破解资金瓶颈制约。
‘政银保’融资新模式的推出,就是省财政部门服务全省经济、推进财政改革的一项举措。财政部门不设任何门槛,欢迎更多的银行和保险机构积极参与进来,共同推动这项工作。”省财政厅金融处副处长武根启解释说。
贷款损失由三方按约定比例分担
根据协议,需要贷款的小微企业和农业企业向基层(市级或县级,下同)银行、保险公司提出贷款申请。 基层保险公司承保后,为企业出具增信保单。基层银行按照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向借款户提供贷款,基层保险公司按贷款数额不超过3%的保险费率收取保费。基层财政可给予借款户一定比例的保费补贴。 贷款(本金和利息)发生损失时,基层银行、保险公司、财政按约定比例分担。赔付后,基层银行、保险公司、财政联合向借款户追偿逾期贷款。追偿款、物三方按各自赔付比例进行分配。
省级财政出资设立补偿资金
为有效推进“政银保”模式开展,省财政部门将鼓励、支持基层财政推行“政银保”融资方式,并督促、指导基层财政提高防控风险能力,制定有效追偿逾期贷款措施。省级财政出资设立省级财政补偿资金,专项用于对基层财政的奖补。 合作银行将按合作框架协议要求,开发适合“政银保”模式的信贷产品,接受保险公司提供的信用保证保险模式,支持基层银行为我省境内小微企业和农业企业提供贷款。
人保财险基层公司对借款人是否承保独立作出决策。 合作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协议规定,“政银保”合作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单笔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500万元。本着稳步推进的原则,运行初期单笔贷款额度可适当降低。 保险机构提供的信用保证保险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最长不超过一年。在办理贷款业务时,保险费由借款人一次性交清。
为管控风险,三方将建立业务协商止损机制,当贷款逾期率达到一定程度时,立即叫停此项业务并进行整改,以免形成系统风险给三方带来更大损失。整改完善后,可继续开展此项业务。
人保财险河北省分公司有关人士表示,“政银保”这种融资模式,增加企业信用,分担企业贷款风险,无需贷款抵押物,对广大小微企业和农业企业来说是一大利好消息,非常及时,很有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