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批转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10个领域50项年度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记者从中梳理了12条“干货”。
四个“更加突出”
《意见》总体要求提出,201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要更加突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加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更加突出基层实践和创新,更加突出抓改革措施落地。
开展混合所有制企业实行企业员工持股试点
在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等重点领域,选择一批国有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示范。研究提出公有制经济之间股权多元化改革方案。支持地方国有企业因地制宜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出台深化油气体制改革若干意见
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全面开展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售电侧改革、交易机构组建及电力市场建设等专项试点和综合试点。出台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及配套政策。出台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出台深化建筑业改革促进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全面公布地方政府权力和责任清单
制定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基本流程、标准指引及规范办法。开展国务院部门权责清单编制试点。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国家职业资格,实行目录清单管理。
把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口逐步纳入公租房供给范围
制定并实施推动产业重组、处置“僵尸企业”的方案,完善企业退出机制。推进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的住房制度改革,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住房保障实行实物保障与货币补贴并举,有条件的地区逐步转向以租赁补贴为主,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研究鼓励住房租赁经营企业发展的配套政策。在全国人大批准的限额内适当增加财政实力强、债务风险较低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积极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完善成品油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择机理顺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完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逐步建立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多方参与的价格形成机制。
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
深化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鼓励民间资本、外商投资进入养老健康领域。
完善并择机出台调整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过渡方案
推进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适度加强中央事权和支出责任,在条件成熟的领域率先启动。深入研究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整体方案,合理确定增值税中央和地方分享比例。
逐步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
全面实施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开展水资源费改税试点。继续推进消费税改革。研究降低部分消费品进口环节税税率。
加快建设市场化利率形成和调控机制
完善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稳慎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推动金融市场双向有序开放,择机稳妥开展限额可兑换试点。
适时启动“深港通”
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研究制定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规则,积极推进试点。研究推出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制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方案。推进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出台加快发展现代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
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方案
研究城镇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研究建立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制定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研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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